交大主页 | English

通知公告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3/05/25 11:48:36   点击数:  

各毕业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通知,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档案归档交接工作

1、各党支部要及时准确掌握本支部近期预备期满一年的预备党员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转正工作、完善党员档案。

2、及时完善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对其预备期或考察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做出结论,填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整理归档。

3、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材料整理齐全后,及时交至120-1办公室辅导员处。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各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宣传,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法、步骤和规定。毕业生党员党费一律收至今年6月,转接有效期一般为90天。

(一) 政策要求

1、对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单位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单位所在地、本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实验室,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恢复党籍审批表》(附件1),并做好审批备案工作。在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党员应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党员出国(境)学习归来后,按照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4、留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由实验室统一进行转接。

(二)转移方式

1、毕业生党员应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转往单位党组织的名称。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国范围内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移,不再提供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特殊情况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收的党组织(需本人与单位核实确定),需持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

注:请提前与单位确定好是否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接收党组织关系,如果不能线上转接,尽快联系党支书开具介绍信。

(三)坚决杜绝党员本人不在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出现“口袋党员”对于超过6个月未与实验室党委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毕业生党员,以及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由实验室党委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纸质介绍信回执反馈。对于使用纸质介绍信的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新单位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照片等方式返回至实验室党委,实验室党委做好登记工作。返回邮箱:qianyindw@swjtu.edu.cn,联系电话87600713。

三、其他事项

1、各党支部在5月31日前将汇总后的《西南交通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恢复党籍审批表》(附件1)、《2023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2)发至实验室党委备案(邮箱:qianyindw@swjtu.edu.cn)。

2、对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出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实验室不再受理其转正事宜。

3、对于组织关系办理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咨询87600713、87600867。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恢复党籍审批表.docx

 附件2:2023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xls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