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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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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关于评选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3/09/20 10:40:56   点击数:  

实验室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接研究生院通知,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及《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3年6月修订版)》(附件1)精神,实验室将进行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请有意愿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申报。

申报事宜如下:

1、电子版材料

RVL-奖学金申请-个人亮点业绩工作简表(附件2.1)

RVL-2023年国家奖学金加分一览表》(附件2.2填表须严格按照

Excel文档的具体要求完成,如因格式不符或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成果无法认定加分的,责任由申请者自负)。注:涉及加分的成果的正式发表日期不得晚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含)。

RVL-2023年国家奖学金加分一览表(附件2.2)中所填报成果的支撑证明材料。每一份支撑材料均需对应填写项点严格进行编号,所有支撑材料合成1个名为“学号-姓名-国奖支撑材料”的PDF文档

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⑤《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附件4)

将上述①-⑤电子版(如有需签名处,须使用电子签或手写签名扫描版)生成1个压缩文件,以“学号-姓名-奖项”命名,如“20XXXXXXXX-张三-博士/硕士国家奖学金”,于2023年10月6日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yyjs666@163.com,邮件标题需与文件名相同。

注意:国家奖学金邮件必须与其他奖学金邮件分开发送!!!

2、纸质版材料:上述1中③④对应的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如有需签名处,须手写签名),并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11:00交至教务办公室(A1楼120-3#室)。

3、网上申报:请务必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news.swjtu.edu.cn/),按照研究生院《奖学金管理-学生使用操作手册》(附件5)要求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未在系统中申报,研究生院一律不认可。

4、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次评奖资格。曾用于申请并成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无论按原规定是否存在尚未加分点,均不得再用于国家奖学金申请。所有申报材料将完整公示,请注意去掉保密信息。国家奖学金和扬华新秀奖学金可以兼得,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5、未按时完成全部申报程序的,一律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8-87600661。

附件1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3年6月修订版).pdf

附件2.1 RVL-奖学金申请-个人亮点业绩工作简表.doc

附件2.2 RVL-2023年国家奖学金加分一览表.xlsx

附件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5 奖学金管理-学生使用操作手册.docx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