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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1/10/18 11:23:44   点击数:  

实验室相关年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实验室2020-2021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线上申请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

申请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仔细查看《各学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此外,还需依据《项目分类表》(见附件2),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见附件3,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认真填写附件1《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全校范围专项奖学金推荐人情况一览表(研究生)》于20日前发送至215B助管邮箱3464383356@qq.com,请命名为:奖项-硕士/博士-学号-姓名-手机号,所有信息确保与《审批表》、《荣誉清单》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二)实验室评审阶段(10月21日—10月27日)

实验室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实验室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实验室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实验室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实验室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线下申请

请查看《2020-2021学年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名额及评选条件》(见附件6)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各专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和评定办法进行申请。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2020-2021学年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名额

序号

专项奖学金

评定名额

金额(元/人·年)

1

隔而固

硕士1
 
博士1

硕士5000

博士9000

1、申请方式

本次实验室专项奖学金申请,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2、申请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申请: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下午5:00前

(2)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3、材料提交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见附件3,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和《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2020-2021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名单(研究生)》(附件8)在申请截止时间前(10月20日下午5:00)发送至邮箱3464383356@qq.com,所有电子材料请命名为:奖项-硕士/博士-学号-姓名-手机号。并同时将以上纸质材料交至牵引红楼215B办公室侯老师处。

三、注意事项

(一)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6日(即2020-2021学年评奖周期)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已在上一年度专项奖学金评选中使用过的成果不能再次提交使用。

(二)“委培”和“定向”研究生不参加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三)2021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四)原则上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五)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1版)》为准。

(六)请导师对荣誉清单中所列成果严格把关,导师确认签字必须为导师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字章)。对在评奖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学校范围内专项奖学金名额为合计可推荐名额,实验室推荐产生的候选人根据各奖项评选办法参与学校评审。

(八)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院级专项奖线下进行。

特此通知。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组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