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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1/09/12 11:41:29   点击数:  

实验室全体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关系到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和学生资助工作目标实现。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将启动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实验室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公平、公正、认真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实验室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间表

序号

时间

阶段

1

9月10日至16日

学生提交认定申请阶段

2

9月11日至18日

辅导员审核阶段

3

9月19日

系统计算分档,得出建议认定等级阶段

4

9月22日至24日

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

5

9月27日至30日

实验室认定工作组复核阶段

其中,各阶段相关事宜:

1.学生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月10日至16日)

申请认定的学生需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版块,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信息,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需本人承诺手签签名)及其它证明材料图片,完成认定申请提交。

2.辅导员审核阶段(9月11日至18日)

辅导员老师登录扬华素质网对提交认定申请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

3.系统计算分档,得出建议认定等级阶段(9月19日)

系统通过科学计算,给出每位申请学生的建议认定等级。实验室认定工作负责人从系统导出申请认定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结果并反馈至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请各班级按照《认定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要求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并于9月17日12:00之前,由各班班长将班级评议小组的名单(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ouyiping@my.swjtu.edu.cn。

4.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9月22日至24日)

实验室认定工作组组织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真开展认定民主评议工作,结合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对学生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初步认定结果,报实验室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若学生的初步认定结果与系统建议结果不一致,需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审批表》(见附件3),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实验室认定工作组。

5.实验室认定工作组复核阶段(9月27日至30日)

实验室认定工作组结合申请学生提交信息、书面材料等,对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等级有异议的学生,需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给出意见,在扬华素质网后台对学生认定等级进行调整,并将参加认定学生的初步认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上提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请各年级辅导员于9月28日17点前将附件4发送至邮箱houyiping@my.swjtu.edu.cn。

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扬华素质网相关通知链接: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ea455h0h-d4b3-e5gf-a1b1-5fc2b2ejdei0.shtml

请需要申请认定的同学注意时间节点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时关注扬华素质网和实验室后续工作安排。

工作联系人:侯益平 (028)87600713牵引红楼215B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6号).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审批表.doc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步认定结果统计表.xls

 附件5:XX年级XX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工作小组.xls.xls

 附件6:扬华素质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版块操作流程.pdf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组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