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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组织开展学术诚信宣传教育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0/12/18 16:35:13   点击数:  

实验室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营造实验室科研学术文化氛围,帮助广大研究生更好地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实验室学生工作组积极组织开展学术诚信宣传教育的活动。实验室各班级通过开展主题班会,认真学习学术诚信教育,增强学术诚信意识,践行我校“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双严”传统,用“学术诚信”涵养“科研实践“。在前期面向广大研究生征集学术诚信警示案例的基础上,实验室学生工作组组织老师进行遴选,现将部分警示案例进行展示:

警示案例一

陈某某于2008年在某经济学刊物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在将改论文标题和内容的个别文字做了更改后,又于2009年在另一经济学刊物上刊出。经查,这两者实际上是同一篇文章。

在调查之后刊物编辑部做出处理决定,认为陈某某属一稿多投,决定撤销陈某某的发表文章,停止陈某某投稿资格5年,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

警示案例二

2014年4月,日本理化所认定小保某某某在STAP细胞论文中有篡改、捏造等造假问题,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并于2014年7月正式撤回STAP细胞论文。2014年8月,STAP细胞的中期验证实验报告宣告失败。2014年10月,小保某某某的博士学位亦被早稻田大学取消。2014年12月19日,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公布STAP细胞事件结论,小保某某某未能制作出这种细胞,实验宣告结束。

小保某某某宣布辞职。其日本研究所导师笹井某某也提出辞职,但未获批准,最后因心理压力过大,于8月6日,笹井某某自缢身亡;同时其国外导师哈佛大学教授、麻醉学家查尔斯某某某宣布辞职休假一年。

警示案例三

2008年9月22日,举报人称湖北某高校研究生贾某2005年发表的《鸦片贸易在华泛滥的经济视角思考》、《翁同龢“罢退”之原由》,均系原文抄袭自西北大学内部交流年刊《史林新苗》,经学校调查确认贾某抄袭情况属实。

2008年10月11日,校方正式取消他的研究生学籍。

警示案例四

北京某医院赵某2013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PHLDA1-Wnt/β-catenin信号通路对胃癌干样细胞生物学行为的影响及其分子调控机制研究”,受理号81357502)在课题组成员2012年度已获资助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Lgr5-Wnt/β-catenin信号通路对胃癌干样细胞恶性生物学行为的影响及其分子调控机制研究”,批准号8127XXXX)基础上几乎未作修改重复申报,属抄袭行为且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2013年11月29日,决定取消赵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3年11月29日至2017年11月28日),并给予通报批评。

警示案例五

2005年,某高校李某某教授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推荐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随着对李某某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核实,某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2009年4月,校方决定免去其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2009年12月,针对李某某相关学术不端问题,校方学术学位委员会决定免除其博士生导师资格。2010年3月21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鉴于该校教授、李某某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其教授职务,并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

针对以上警示案例,实验室全体研究生应认真学习,以此为鉴,牢记学术诚信,做一名合格的研究生。根据活动安排,实验室学生工作组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提高广大研究生学术诚信理念,现面向实验室全体师生关于“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主题征稿,内容形式不限(包含:文稿、视频、海报等形式)并将稿件以“【学术诚信投稿】-姓名-手机号码”为命名方式发送至邮箱:qydlxgz@163.com,投稿日期: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欢迎实验室广大师生踊跃投稿

联系老师:何老师    联系方式:028-87600713

特此通知。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生工作组

2020年12月18日